□劉哲
  1月23日,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又一起省部級官員因涉嫌腐敗而受到黨紀國法的審判。
  “以猛藥去痾、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再次宣示了我們黨治理腐敗問題的堅定決心。黨的十八大之後,先後有多名省部級高官落馬,2013年被稱為“改革開放後查處省部級官員最多的一年”。反腐重拳出擊力度空前,“蒼蠅”、“老虎”一起打,對貪腐分子有泰山壓頂之勢,讓從嚴治黨、加快作風轉變落到了實處,人民群眾拍手稱快。
  周鎮宏案又一次彰顯了黨中央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的堅強意志。這起案件也典型地說明瞭反腐敗鬥爭的艱巨性、複雜性、嚴峻性。周鎮宏涉嫌受賄金額特別巨大,影響十分惡劣,涉嫌違法亂紀的時間較長,又能“帶病升遷”。這都警示我們,黨風廉政建設、權力監督機制建設尚有薄弱環節,也更印證了以深化改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制度反腐是治本之策,是治沉痾真正管用的“猛藥”。如果有健全的權力制約和監督,就能“良醫治未病”,周鎮宏們的貪腐活動就不會從一點點“沾污”發展到“下海”。也只有在嚴懲腐敗分子的同時,標本兼治,推進懲防腐敗的制度創新完善,才能不重蹈歷代僅靠嚴刑反腐一時收效、但最終走向死衚衕的困境。這就必須按照中央的部署,強化制約,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強化監督,著力改進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強化公開,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廣大幹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黨員幹部要從周鎮宏等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用權當如履薄冰,不慎乃殃;縱欲似飲鴆止渴,無節則殤”。如果放鬆黨性修養,丟棄作風錘煉,就會順著私欲鋪就的滑坡一路墜落,直至深淵。每個領導幹部,無論官職多高,都要牢記權力來自於人民,掌權就要服務人民。只有自覺接受監督,接受紀律和法律約束,才能保持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⑧1  (原標題:“猛藥去痾”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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